★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事项

办事指引

(2020年9月25日起实施)

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

人社厅发〔2016〕75号


企业事项办理

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(考察)服务


受理范围

哪些人可以办理这个业务?

👉点击此处蓝字查询档案存放地👈

成功查询到 档案存放在

“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”的存档人

可以办理此业务

(若查无档案,请咨询其他存档机构)


受理须知

业务办理需要注意什么?

1、现场政审按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及查(借)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办理。

2、审核通过后按约定时间携带《介绍信》(介绍信需指定两位工作人员(一般均为党员)并注明政审事由)、两位工作人员工作证/身份证/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约定地点查档。


办理方法

业务全程网上办理

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所有服务事项

实行“穗好办”APP手机端办理

按操作界面指引办理

👉点击此处查看“网办操作指引”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