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事项

办事指引

(2020年9月25日起实施)

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

人社厅发〔2016〕75号


个人事项办理

档案借阅


受理范围

哪些人可以办理这个业务?

👉点击此处蓝字查询档案存放地👈

成功查询到 档案存放在

“广州人事档案托管中心”的存档人

可以办理此业务

(若查无档案,请咨询其他存档机构)


受理须知

业务办理需要注意什么?

1、根据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》规定档案原则上不予外借,确需借阅档案,请上传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借档函。

2、借阅档案需通过机要通信转递,借阅时间不超过两周。


办理方法

业务全程网上办理

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所有服务事项

实行“穗好办”APP手机端办理

按操作界面指引办理

👉点击此处查看“网办操作指引”👈